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

2022年 高考 2026-04-29

一、院校全称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二、院校国标码 12878 三 、校址 白云 校区 ,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街 357号 ; 绿谷校区,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 327号。

四 、层次 £ 本科 R 专科 五 、办学类型 R 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 R 公办高等学校 □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 £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□ 中外合作办学 □ 高等专科学校 R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 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 学生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,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
七 、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,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,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, 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,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。

学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。

学校纪委、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。

八 、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 13 个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,招生计划以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

九 、预留计划数及使用 原则 无预留计划。

十 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 的 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。

十 一 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
新生入学后,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。

复查不合格者,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
十 二 、录取规则 (一)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。

( 二 )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。

( 三 )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,确定调档比例。

( 四 ) 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 ( 市、自治区 ) 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,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择优录取。

( 五 )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,按照 “分数优先、平行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。

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,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。

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;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予以退档处理。

非第一学校志愿(或平行志愿)的进档考生,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。

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,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

( 六 ) 在实行 “专业(类) + 学校”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(类)平行志愿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(类)志愿须满足该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,并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。

进档考生,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

( 七 ) 在实行 “院校专业组”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,并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。

进档考生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,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,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,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,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予以退档处理。

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。

( 八 ) 学校在浙江省的高职提前招生的招生录取,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。

十 三 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( 一 ) 农林类 6300元/学年(其中 林业技术、园艺技术、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专业 三个专业 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。

) ( 二 ) 艺术类 9000元/学年 ( 三 ) 工科类 6600元/学年(其中 建筑工程技术、工程造价、 建筑室内设计、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为 7590元/年。

) ( 四 ) 大数据与会计、市场营销专业 6900元/ 学 年。

( 五 ) 其他专业 6000元/ 学年。

住宿费标准 6人间:1200 元 /人/学年 4人间:1600 元 /人/学年 十 四 、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(包括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),实行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政策,建立 “绿色通道”帮困制度。

具体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当年的《学生手册》及相关政策。

十 五 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 “阳光工程”,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。

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:0578-2296456。

十 六 、网址及联系电话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网: http://zsw.lszjy.com/ 电话: 0578-2122447,2123456,2293387 传真: 0578-2293387 十 七 、其他须知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, 第一学期末 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 ,具体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。